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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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是党委组织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外事办合署的工作机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织部工作职责

1. 负责拟订学校党委组织工作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包括全校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及换届选举、基层党建工作督导、评议考核及统计年报等工作;

3. 负责学校党员发展、党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工作;

4. 承办基层党组织干部和党委职能部门干部考核选拔工作;

5. 承办校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负责全校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评先推优及表彰工作,负责党内走访慰问、党内关怀工作;

6. 负责党委党校日常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包括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联系实际开展党建研究;

7. 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

1.负责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增强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

2.负责制定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3.负责教师师德考核工作,负责师德先进人物评选、师德典型宣传工作。

4.协助学校纪委,做好教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教职工队伍安全稳定工作。

5.协助学生工作部做好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或兼职辅导员工作。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三、人事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人才引进、教职工招聘工作,负责教师招聘甄选录用、专家服务和专兼职教师管理工作。

3.负责职称改革、职称评审聘任、职称等级晋升与管理工作。

4.负责教师学历培养、业务进修、“双师型”教师培养和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协助教师发展中心等部门开展教师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办理学校机构设置与干部任免手续。负责学校中层干部任免考察、任期考核与后备干部选拔、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管理人员行政职级晋升与管理工作。

6.负责全校定员定编、人事调配工作,负责牵头制定部门职责、教职工岗位说明书等工作。

7.负责学校薪酬制度改革、工资福利管理、教职工社保等工作,配合教务处做好教师工作量管理工作。

8.牵头开展部门目标考核、干部考核、教职工考核和表彰奖励工作,配合党政办开展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设置工作。

9.负责教职工劳动关系管理、教职工《劳动合同》签订与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建设、使用与管理。

10.负责教职工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负责非党员教职工违规违纪的调查处理。

11.配合校工会,做好教职工校内劳动争议与调解、教职工福利、人文关怀工作。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四、外事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学校外事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协助开展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

2.负责学校师生因公出国(境)报批和管理,组织实施对有关人员进行外事政策、外事纪律和国家安全教育。

3.负责外专(教)的引进、报批和管理工作。

4.协助办理国际学术活动、国际科技合作、区域合作及校际交流合作项目的审核与报批工作。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