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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城市学院班主任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22-01-13 16:12:06  发布人:   浏览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和人社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学校决定建立班主任制度。为加强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规范班主任工作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管理工作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班主任是是学生班级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者、指导者和实施者,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要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对大学生价值观塑造、学业指导、学风建设以及学生成长成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三条 班主任应为人师表,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指导学生制定《学业规划》和《人生规划》。

第四条 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学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第五条 协助辅导员组织开展班级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指导责任班级的主题班会、党团活动、班级集体活动等。协助辅导员做好特殊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对责任班级学生入党评优等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第六条 积极组织开展学科专业教育、学习方法教育、学风与学术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业态度和专业认知。负责对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进行帮扶,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大赛。

第七条 协助辅导员做好危机事件处置工作和家庭经济困难、学业发展困难、心理问题等学生的帮扶指导工作。

第八条 担任学生课外阅读指导老师,督促学生完成课后作业和社会实践活动,协助辅导员推进班级学生的就业工作。

具体工作要求按《绵阳城市学院班主任工作手册》进行。 

第三章 选任聘用

第九条 班主任实行聘任制,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组织,各学院党总支具体实施,采取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含管理岗位上的“双肩挑”教师)均应申请担任班主任。由青年教师本人申请,填写《绵阳城市学院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申请表》,相关部门签注意见,明确所担任班级班主任工作及时间。申请表完备后本人及学生处各存一份。

第十一条 班主任每学年选聘一次,班主任一次聘任时间至少一年以上。

第十二条 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二)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能够较好地处理班主任工作与自身承担教学科研工作的关系。

(四)具备履行班主任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第四章 管理培训

第十三条 对班主任工作实行以专业学院为主、学生处为辅进行管理。专业学院负责班主任选聘、工作安排、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学生处负责制定班主任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负责对班主任进行业务培训、工作抽查、考核结果认定和评优工作。每学期末专业学院要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称职可继续聘用,不称职的予以解聘,对不适宜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可随时解聘。考核结果同时报送组织人事处和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十四条 各学院应建立辅导员与班主任工作联动机制和班主任日常工作交流机制,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提高班主任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班主任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五条 学校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班主任的培训,全面提高班主任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全校性的班主任培训及经验交流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各学院进一步细化培训内容,并列入每年、每学期常规性工作。 

第五章 评价激励

第十六条 每学年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统一布置班主任工作考核,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班主任工作考核分为基础工作考核和工作实绩考核。基础工作考核是对班主任深入学生的基本工作时间及情况进行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是对所带班级的班风、学风建设及取得的成绩成效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 班主任工作考核由各学院根据考核办法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做出评价建议,报由学生处审核,确认考核等级,优秀等级按15%掌握。

第十九条 班主任待遇

(一) 考核合格的,每学期记20课时教学工作量。

(二) 按班主任总数的8%评选优秀班主任,获评优秀班主任可作为年度考核和学校评优的重要参考。

(三)担任班主任,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教师的基本职责。

担任班主任一年及以上,考核称职,作为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基本条件。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各学院应结合学院特色和学生特点,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班主任工作细则,并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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