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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城市学院教师职称等级晋升与管理办法
日期:2021-11-25 16:54:05  发布人:   浏览量: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教师职称等级晋升与管理工作,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称等级晋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二)具备与所申报岗位等级相适应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较好地履行了现岗位职责,近两年完成了额定教学工作任务。

(三)近两年年度考核无基本称职及以下等级。

(四)近两年,因有违反师德师风、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有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学校处理者,不纳入职称等级晋升范围。

二、职称等级晋升的资质与基本业务条件

(一)教师系列

1.正高级职务

教授3级:担任4级教授职务5年以上(任职时间计算至当年8,下同),近两年教学质量考核在分院排名前30%,培养指导2名以上青年教师,效果显著。教学成绩、科研成果达到本年度晋升教授的教学、科研成果条件(按学校2019年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掌握,参见附件1,科研学术成果认定截止时间至当年8月,下同),确认为3级教授。

晋升2级教授条件另定。

2.副高级职务

1)副教授1级:

①担任副教授职务(或相近系列副高级职务,下同)4年及以上;

②任现职以来,承担过两门以上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基础课教师除外,下同);

③近两年教学质量考核在分院排名前40%

④教学、科研学术条件达到本年度晋升教授条件。任现职以来评选为“教学之星”者,科研学术条件可放宽到晋升教授条件的50%(如评审现职称已使用“教学之星”抵核心论文者不再享受本条政策,下同)。

2)副教授2级:

①担任副教授职务2年及以上;

②任现职以来,承担过两门以上本科专业核心课程;

③近两年教学质量考核在分院排名前40%

④科研学术条件达到本年度晋升教授条件,或近两年内评选为“教学之星”。

3.中级职务

1)讲师1级:

①担任讲师职务4年及以上;

②任现职以来,承担过两门及以上本科专业核心课程;

③教学质量考核在分院排名前60%

④科研学术条件达到本年度晋升副教授条件;或任现职以来评选为“教学之星”者。

2)讲师2级:

①担任讲师职务2年及以上;

②任现职以来,承担过一门及以上本科专业核心课程;

③教学质量考核在分院排名前60%

④科研学术条件达到本年度晋升副教授条件;或任现职以来评选为“教学之星”者。

4.初级职务

助教1级:担任助教职务2年及以上,教学质量考核在分院排名前70%

五、开展职称等级晋升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

(一)晋升比例。本通知所列条件只是基本的资质条件和业务条件。各部门在考核推荐时,一定要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从严掌握,择优晋升。在符合基本条件人员中,副高职称按50%晋升,中级职称按70%晋升。

(二)各分院、处室(中心)根据申请人的德才表现、工作业绩,按照逐级晋升的原则,提出职级晋升初审意见。

(三)学校成立职称等级晋升评审委员会,根据各部门考核推荐人选,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学校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以学校文件形式公布。


     附件:教职工职称等级晋升申报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