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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城市学院 “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方案
日期:2021-12-15 17:41:34  发布人:   浏览量:

绵阳城市学院

“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方案

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是实施产教融合、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和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建立一支师德师风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应用能力较强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加快我校应用型高校建设,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双师双能型”(简称“双师型”,下同)教师是教师、工程师等资格兼具,理论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兼备的高校教师。根据国家对应用型本科高校办学定位和学校培养应用型人才需要,以提高教师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为重点,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构建应用型人才选拔、引进、培育和作用工作长效机制。

在“十四五”期间,在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力争达到60%。其中,专业核心课教师应是“双师型”教师;2021-2022学年“双师型”教师达到100人,其中,在大中型企业双聘“双师型”教师(含行业导师)50人以上。

二、“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具有讲师及以上高校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双师型”教师:

1.具有本专业从事企业一线实际工作经历,并具有高校教师职称以外其它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等);或具有行业特许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证书;或有专业资格考评员资格。

2.近5年有连续1年(或累计2年)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前2)本专业直接相关的应用技术研究、推广项目2项及以上,成果已被使用,效益良好。

4.近5年,主持完成本专业横向课题1项以上,经费累计10万元(人文社科类5万元);或为企业增加产值100万元以上。

5.主持过两项校内专业实践教学建设,这些项目在教学中产生了较好效果。

6.获得省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教学竞赛、作品参赛除外)三等奖以上;或多次(2次以上,下同)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专业(含创新创业)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1);或多次指导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排名前5)、银奖(排名前4)、铜奖(排名前3),省级金奖(排名前4)、省级银奖(排名前3)、省级铜奖(排名前2);或多次指导学生完成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排名第1),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排名前2);或多次指导学生以参赛作品形式参加省级及以上政府单位组织的比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1)。

7.获批与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等3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及以上,成果转化为企业增加产值100万元以上。

8.近5年,由学校选派到校外(政府机关、雅居乐公司及其他企业或基层)挂职锻炼6个月以上,取得与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相匹配的实践应用成果,成果获挂职单位或学校认可。

9.被聘请为校级创业导师已连续服务6年,或被聘为市级创业导师已连续服务3年的。

以上34578项需提供企业(单位)证明材料。

三、建设路径及措施

(一)遴选认定“双师型”教师

按本方案第二条所列条件,将我校现有教师中的“双师型”教师遴选出来,予以认定。每年秋季学期组织认定一次。

遴选认定程序为,个人申报;分院审核推荐;学校审查。学校成立“双师双能型”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认定与公示;由学校行文公布;颁发“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证书;进入学校“双师型”人才库。

2021年1231日前完成本学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具体认定办法见附件。

(二)有计划地送培“双师型”教师

坚持“按需派遣、重点培养、保证质量、学以致用”的原则,各分院应根据教师的资历、实践经历等制定实践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将专业课教师选派到企业一线实践培训。

按照学校2021-2022学年部门目标任务下达给各分院的“双师型”教师建设任务,分院在本学年寒暑假(或学期中)安排本院计划送培的教师,到企业一线去挂职锻炼或培训,提出培训任务和要求。

(三)强化人才引进导向,完善柔性人才引进机制

1.学校在招聘专兼职教师、柔性引进特殊人才时,强化“双师型”教师条件。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通过短期聘用、行业导师、讲习教授等柔性引进方式引进一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担任“双师型”教师或行业导师。

2.实施学校与企业教师“双聘制”。做好在大中型企业双聘符合条件的“双师型”教师,来校担任讲席教授、兼职教师和行业导师。

3.企业“双师型”教师承担以下教学或学术工作:

1)讲席教授定期来校为学生(或教师)作专题讲座;

2)兼职教师承担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主讲部分专业课、指导毕业实习、参与学科专业建设、合作科研、建立实训基地等工作。

3)行业导师指导学生学业、实习、就业创业和职业生涯规划。

4.参照本方案第二条所列条件,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每学期末开展一次从企业引进、认定“双师型”教师工作。认定程序参照校内教师进行。认定的“双师型”教师进入“双师型”人才库。

四、“双师型”教师的待遇与管理

(一)“双师型”教师管理

“双师型”教师资格实行动态管理,5年一个聘期,聘期结束前进行复审。对复审不合格,或师德考核不合格,或年度绩效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者,取消其“双师型”教师资格及相关待遇。

(二)“双师型”教师可享有以下政策支持

1.在聘期内的“双师型”专任教师,学校每月发放200元的岗位津贴;

2.在企业聘任的“双师型”教师待遇另行规定;

3.“双师型”教师资格作为教师晋升讲师、副教授的备选条件之一;

4.“双师型”教师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

(三)“双师型”教师职责

聘期内除完成学校所聘职称应完成的各项任务外,还应完成本方案第二条 3-8项中的其中一项及以上。

(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

学校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科技处等部门负责“双师型”教师认定的组织工作。

各分院负责“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使用、考核与管理工作,制定“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与企业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做好送培、引进“双师型”教师工作。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