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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秋季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通知
日期:2021-10-11 17:08:21  发布人:   浏览量:

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各位老师: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安排,2021年秋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需在四川师范大学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测试对象:取得《四川省高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且拟申请四川省2021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2021年春季已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人员本次无须再测。)

2、材料准备:本人根据所申请认定的学科(辅导员只能申请思政类学科),准备1课时的教案,10-15分钟的试讲或510分钟的说课(任选其一)。试讲(或说课)的内容要与教案内容一致。

3、材料提交:

1)电子材料:各专业学院、处(室)中心办公室请于1018日之前将本部门《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1)通过钉钉通用审批流程抄送至人力资源处巫老师。

2)纸质材料:各专业学院、处(室)中心办公室请于1020日之前收齐本部门所有申请认定教师的《四川省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表》(附件2)、教案并报送至学校人力资源处巫老师。(特别提醒:附件2需正反两面打印。)

5、测试时间:2021117日。

6、测试形式:线上测试。具体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测试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的规定,每人每次200元,用于专家、工作人员、印刷资料、租用场地及设备等相关费用。测试费由申请认定教师个人承担,学校代收后统一缴到四川师范大学。(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

1、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情况统计表

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绵阳城市学院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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