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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0-11 16:58:00  发布人:   浏览量:

各专业学院、处室(中心):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21年下半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或“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二、时间安排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 108日—1022日(注意:1.认定报名确认点统一选择“四川省教育厅”、2.职业统一填写“在职教学人员”、3.辅导员申请任教学科只能是思政类学科)

(二)1023日前,各专业学院、处室(中心)办公室收齐并审核本部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个人纸质材料,提交学校人力资源处。电子版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1)通过钉钉通用审批流程抄送至人力资源处。

三、认定对象:学校在职在岗教学人员。

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内容

(一)申请人网报系统打印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二)学历证书复印件(非大陆高校毕业生需要学位认证书复印件)系统未通过的提供学信网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原件。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二乙及以上、系统未通过的需普通话等级证书发证单位提供真实性核查证明原件)。

(四)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五)《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二级乙等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附件2,)(我校统一在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绵阳市安州区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检查表每项检查均须体检医师签名,最后体检结论、体检医院意见需注明符合教师资格认定要求。)

(七)学校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和社会保险清单(近期连续六个月)复印件。(申请人请持身份证到大市社保局(巾帼大厦二楼)自助打印机打印清单并盖章,部队自主择业的老师,请提供退役证复印件。)

(八)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相关事宜见《关于组织2021年秋季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于能力测试的通知》)

五、认定要求

(一)按相关规定要求,学校将严格按照本校在职在岗教师申报教师资格,不受理本校以外教师(含挂靠单位的人员)、兼职教师的申请。

(二)各专业学院、处室(中心)应严格按照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组织在职在岗教学人员认定申报教师资格证,辅导员只能申请思政类教师资格证。“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前网报过没有通过的人员,应重新报名)。

(三)各专业学院、处室(中心)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初审,并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部门申请认定人员材料统一报送到人力资源处。

六、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巫老师

联系电话:15008172700



附件:

1.2021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绵阳城市学院人力资源处

202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