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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入职教师职业技能培训返岗教研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9-01 11:41:03  发布人:   浏览量:

各分院:

为做好学校新入职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校新入职教师职业技能培训返岗教研有关工作的通知》(川高师训[202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新入职教师开展返岗教研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对新入职教师进行返岗教研培训,使新入职教师尽快完成角色转换,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树立正确的教书育人观念,掌握必要的教育技术和教学技能,实现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再提升。

二、返岗教研对象

2022年已参加四川省高校新入职教师职业技能集中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教师(简称参训教师,下同)。

三、返岗教研内容及时间

(一)返岗教研时间:2022年8月--2023年1月。

(二)返岗教研主要内容

参训教师将集中培训期间资源带回到学校,参与到学校教学、教研改革实践中,认真消化和吸收,深入开展总结和反思,进一步巩固和转化学习成果,实现和促进参训教师的专业成长。

(三)返岗教研方式

1.各分院应为每位参训教师配备一位相同或相近专业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名新教师),采取“传、帮、带”的方式,助力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能力提升,并对所带教师的教育教学提供针对性指导和过程性评价。

2.非教学系列职称担任指导教师的,需满足目前在教学岗位上工作、有3年以上高校教学经验、并且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三个条件。

四、返岗教研主要任务

参训教师须在2023年1月5日前,围绕以下五项教研任务清单,完成返岗教研。

1.完成教学日志

每位参训教师对自己的任教课程做好教学日志记录。提交其中两周以上的教学日志(附件3)(纸质版一份)。

2.上一节公开课

做好岗位示范,在所在学院上一节公开示范课。提交示范课完整录像、照片(刻录光盘一份),教案、公开示范课评价表(附件2)(纸质版各一份)。

3.撰写一篇教学研究文章

要求贴近学生、贴近课堂,体现教育教学规律,重点呈现对教学过程的独到见解与反思,能够给自己和他人的教学工作提供借鉴的教学研究文章(纸质版一份)。

4.组织一次教研活动

联系组织自己任教教研室,开展一次主题教研活动,提交一份完整的教研活动计划、教研活动内容及教研活动图片(纸质版一份)。

5.设计一件微课作品

选择有代表性或典型的主题,目标旨在培养技能解决问题或传播知识点,设计构思新颖,不拘泥于传统教学模式,启发引导性强。视频时长5-10分钟,提交电子材料包括微课视频(MP4格式)、课件(PPT格式),纸质材料为教案、习题。

(以上电子材料刻录在一个光盘即可。微课录制请联系经济管理学院实验中心)

五、管理与考核

1.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返岗教研的过程管理,凡是发现提交的材料存在敷衍了事、不认真对待、不符合要求等情况,给予一次整改机会,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视为培训不合格,材料不予上报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同时,并追究各单位负责人以及指导教师的责任。返岗教研不合格的教师,将继续参加下一批次的返岗教研培训。

2.各分院应高度重视,全力配合,给予指导教师一定教辅工作量。及时督促指导教师以及参训教师认真完成相关工作。

3. 返岗教研需要提交的材料由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审定,并在返岗教研综合评价表(附件1)上予以评价。指导教师对照教研任务完成情况,对返岗教研成效进行考评,核定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为全部完成返岗教研任务者,均考核为“不及格。”

4.返岗教研有效时限为两年,参训教师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返岗教研任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出具证明报省师培中心同意,可在第二年指定时间段继续完成返岗教研任务。

六、有关工作安排

1.2022年9月10日前,各专业学院填报指导教师配备表,提交学校组织人事处(表格单独发到各分院办公室)。

2.2023年1月5日前,各分院办公室对照返岗教研任务清单收齐参训教师所有材料,统一报送组织人事处。

3.《2022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返岗教研综合评价表》。综合评价表需参训教师、指导教师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由参训教师于2023年1月8日以前以扫描件(PDF文档或JPG图片形式,大小不超过10MB)提交至培训管理系统平台(https://pxglxt.sicnu.edu.cn/),未提交视为返岗教研不合格。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2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返岗教研综合评价表

附件2. 绵阳城市学院公开示范课评价表

附件3.绵阳城市学院教学日志记录本

附件4. 2022年绵阳城市学院返岗教研任务材料清单                    

                                                                 

                                                                                 组织人事处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