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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5-16 11:42:37  发布人: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部署,学校将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名师推荐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遴选范围

面向全校在职专任教师进行遴选。

二、推荐遴选名额

各学院根据遴选条件择优确定推荐人选,限报1名,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推荐遴选条件

申报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推荐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6-2022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其他国家人才项目申报者和领军人才入选者。

四、推荐遴选程序

1.学院推荐。由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严格对照推荐遴选条件和2022年国家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附件2),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推荐,上报相关材料到学校组织人事处。

2.学校遴选。学校对各学院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根据学校推荐名额,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推荐,将遴选结果及候选人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五、材料提交要求

(一)基本材料

1.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工作报告由各学院出具,对组织领导、推荐过程、遴选程序、具体结论等进行详细说明),须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公章(纸质版、电子档);

2.《2022年国家教学名师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1),须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公章(纸质版、电子档);

3.《2022年国家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普通本科学校)》(附件3),须到宣传统战部、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核实推荐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及佐证材料,并请审核人签名且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纸质版、电子档);

4.《国家教学名师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2022年度)》(附件4),须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公章(纸质版、电子档);

5.推荐表的相关支撑材料(如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代表性论文、著作、专利封面目录复印件及成果推广证明材料复印件等。纸质版须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电子版须形成PDF文件,每个文件不超过20M,最多可分成4个PDF文件,请以“身份证明、荣誉证书、论文著作专利成果、其他支撑材料”命名)(纸质版、电子档);

6.候选人所在党总支对候选人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的书面意见书(纸质版、电子档)。

(二)视频材料

1.候选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视频。

视频要求:时长20分钟以内,大小500MB左右,格式限定为mp4。宽高比建议为16:9。片头建议包括学校名称、课程名称等信息(不超过15秒),片尾建议包括制作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不超过15秒)。视频内容建议有解说、字幕、背景音乐等要素。图像要清晰,没有扭曲、晃动、抖动、闪耀等现象。视频请以“二级学院-候选人名称”命名。

六、相关要求

各二级单位对材料格式和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后按时报送,纸质材料中需要签名和加盖公章的地方请勿遗漏,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予以退回。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23日上午10:00前将纸质版送至组织人事处。                                                            

                          组织人事处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