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处室(中心):
根据《绵阳城市学院职称评聘管理办法(修订)》(绵城院字〔2021〕50号)的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同意,现就开展2022年职称评聘工作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评审职称工作时间安排
1.2022年4月30日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人员向所在分院、处室(中心)(以下统称部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
2.5月15日以前,各部门考核推荐组按绵城院字〔2021〕50号文件第二十一条的具体规定,完成对本部门申报职称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和申报资格审查,提出综合考核推荐意见(本年度暂不考虑职称岗位空缺情况),并在本部门公示3个工作日。各部门将经过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报学校组织人事处,填报《2022年职称申报各单位汇总表》通过钉钉审批流程,由分院院长或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3.5月31日前,学校职改办(工作人员由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督导中心、科技处、学生处和纪委相关人员组成)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业务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4.6月5日前,组织破格晋升等其他需要答辩人员进行答辩,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提交论文或科研学术成果代表作外审。
5.6月20日前,完成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论文(科研)代表作送同行专家评审。代表作送审单位由纪委参与确定、送审。
6.6月30日前,组织人事处组织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教学、科研学术成果展览。
7.7月5日前,学校组织校评审委员会及各学科评议组召开评议会、评审会,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8.7月中旬,组织人事处将学校职称评审办法、评聘工作方案及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9.聘任与颁证。8月底以前,学校印发职称资格文件和聘任文件。
二、职称评审费、申报高级职称代表作鉴定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及评审费收取规定,以及相关高校的收费标准,我校申报各级职称的评审费、申报高级职称代表作鉴定费收费标准如下:
1.申报高级职称:代表作鉴定费1800元(3位专家分别鉴定,每位专家鉴定费600元,按实际发生费用多退少补);学校评审费300元/人。
2.申报中级职称:学校评审费300元/人。
三、规范填报申报材料
1.申报各级职称人员填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表》(一式一份)。
2.申报各级职称人员填报相应的职称《申报表》,双面打印,按要求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3.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一式一份),部门主要领导在相关栏目签署意见。
4.按学校绵城院字〔2021〕50号文件第三十条的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人员填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表》(一式一份)。
以上1-4项表格中,年度考核结果由各部门签署意见。
5.支撑材料。首页为目录,后附学历、学位、职称、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情况以及教学科研管理成果等,以具有证明性和说服力的复印件、扫描件为主,尽量简化。对于论文,应包括期刊封面、文章所在目录页(铅笔标出论文)、正文(所在页面折叠)、封底。对于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代表性成果(2-3篇)应提交一式三份。
四、相关规定及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学校职称评审工作文件。职称评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教师切身利益和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各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绵阳城市学院职称评聘管理办法(修订)》(绵城院字〔2021〕50号)和本通知精神,了解学校职称评审条件、评聘程序和相关要求。
2.申报人员均应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或岗培合格证)。学历学位、教学科研成果、论文见刊截止时间为4月30日。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到2022年7月31日。
3.申报各级职称人员的年度考核审查年限为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其中,申报中级职称为近4年(硕士学位为近2年),申报高级职称为近5年。
4. 学校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职称评聘工作,从加强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出发,从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提质升位的要求出发,从激发、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出发,扎实做好职称评聘工作。
附件: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诚信承诺书
2.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表
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5.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
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表
7.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答辩表
8.2022年职称申报材料目录
绵阳城市学院
2022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