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城市学院关于开展教师职称等级、辅导员职级和一般行政职级晋升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1-25 16:48:21 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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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处室(中心):
为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学年度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开展教师职称等级晋升、辅导员职级晋升和一般行政职级晋升工作文件印发给你们,并就开展职级晋升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 2021年12月5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工作,教职工个人申报,填写申报表。
2.12月10日前,各分院、处室(中心)根据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结合申请人的德才表现、工作业绩,提出考核、推荐意见,申报、考核、推荐材料报学校组织人事处。
3.学校成立职级晋升评审委员会,负责对职称等级、辅导员职级、一般行政职级晋升进行评审。12月2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4.12月24日前,学校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行文公布。
二、工作要求
教职工职级晋升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教职工关注度高。请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教职工职级晋升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文件的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按文件要求和条件组织申报和审核,按时完成本次教职工职级晋升工作。
附件:1.绵阳城市学院教师职称等级晋升与管理办法
2.绵阳城市学院辅导员职级评聘办法(试行)
3.绵阳城市学院一般行政职级晋升与管理办法(试行)
绵阳城市学院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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