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城市学院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双师双能型”
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处室(中心):
按照《绵阳城市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方案》的相关规定和“双师双能型”(简称“双师型”,下同)教师认定条件,现就做好2021-2022学年“双师型”教师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校专任教师及“双肩挑”教师。
二、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专业技能,胜任教学工作。近2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360学时(“双肩挑”教师年均不少于60学时),教学质量考核合格。
3.具备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能灵活运用专业理论,完成实践实训教学任务。
4.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和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
(二)专业技能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符合《绵阳城市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方案》规定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可申报“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
三、认定程序及日程安排
1.2021年12月6日前完成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绵阳城市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后),对照条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12月10日前完成分院审核推荐。申报人在本学院述职(职能部门“双肩挑”专业课教师按学科专业归口到相关分院),各分院推荐工作组在其述职基础上,进行资历、经历、成果与材料等方面的审核,经评议提出初审意见,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向学校报送材料。拟推荐人选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天。
3.学校审查、评审。学校成立“双师双能型”教师评审委员会;12月17日前,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对被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审核工作;12月24日前,学校完成评审工作,提出拟认定人选,并公示3天。
4.学校认定。12月31日前,学校人事专题会审定“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人选,由学校行文公布,并颁发“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证书,聘期5年。
四、认定工作要求与“双师型”教师聘后管理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分院要积极为“双师型”教师培养创造条件。“双师型”教师的待遇与职责按《绵阳城市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方案》的规定执行。
为增强“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全程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绵阳城市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请表
绵阳城市学院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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